夏桑菊颗粒



【功能主治】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规       格】每袋装10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20克(1~2袋),一日3次。


夏桑菊颗粒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夏桑菊颗粒

 汉语拼音:Xiasangju Keli

【成  份】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性  状】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药用复合膜,10克/袋×22袋。

【有 效 期】24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1899

【说明书修订日期】2020年12月01日

【上市许可持有人】亚美体育(集团)官方网站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四川省广汉市中山大道南四段2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亚美体育(集团)官方网站

  生产地址:四川省广汉市中山大道南四段2号

  邮政编码:618300

  电话号码:0838-5102220

  传真号码:0838-5106612

  网  址:http://www.ccs-boilers.com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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