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的第三个人事智慧就是任人唯贤,用人“三本”。他在推荐和组成内阁人选的时候,居然不肯为自己的挚友鲍叔牙留一席之地,这也充分地说明了管仲在用人的时候坚持的是任人唯贤,重德才、轻资历的做法,反对任人唯亲。管仲在《立政》中提出了三位一体的用人标准,“君之所审者三,一曰德不当其位,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此三本者,治乱之原也”,对一个管理干部进行考察,最关键的是三个方面,第一是德行,第二是业绩,第三是能力。所以平时一定要去确保一个管理人员他的德和他的位是相匹配的,他的功和他的禄是相匹配的,他的能和他的官是相匹配的。用现在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去解释,也就是他的品德应该和他的位置匹配,他的功绩或者业绩应该和他的收入匹配,而他的能力应该和他的职务匹配。只要能够具备了这三大匹配,人力资源管理的运行就会顺畅,反之亦然。
管仲这样的提法,对于现代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非常具有借鉴意义。首先,管仲提出“政德”是选拔人才的首要条件。管仲说“授有德则国安”,一个国家要想安定,甚至安全,靠的必须是有德之士,德和才都很重要,但是一定要搞清楚谁是根本,德就是根本。只有把政权交给真正的有德之士,国家的安全才会得到切实的保障。一个人的政德包含了爱民和无私两个方面,只有既爱护人民又大公无私的人,才是真正的有德之士。其次,管仲提出了只有功绩、业绩和政绩,那才是决定一个人收入的客观标准,管仲认为“禄予有功,则士轻死节”,只有把高薪厚禄奖给真正的有功之人,才会激励自己的士兵不惜性命去建功立业,这就是所谓的“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的道理。反过来讲,管仲也特别强调“功力未见于国者,则不可授以重禄”,一个人对国家对社会没有功劳,就千万不要去把高官厚禄嘉奖给他,因为你奖了不该奖的人,就等于罚了不该罚的人,这样做会使得原先很多任劳任怨、恪守职责的人产生消极情绪,寒了天下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