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要负责药品采购和结算,支付标准要谈判

浏览量:17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16-09-21

医药网9月19日讯 9月18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从下面的改革要点来看,主要分为所有县级医院6项改革要点;医改试点省市县级医院10大项改革要点,国家重点关注4个县14项改革要点。改革的重点逐渐增加,而从改革的方向看,是改革措施逐渐向大医院靠拢。
 
    一、所有县级医院
 
    值得关注的是:
 
    1,县级医院严控规模,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开规划执行情况。严禁县级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对超规划建设或自行举债建设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严控医疗费用整体增长幅度。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指标要分解到县医院。这对于防止基层滥用药,严控医保费用的浪费来说,是非常有力的一招。不过,对于对于大力投入开发县级医院市场的产品来说,大规模上量需要更多心力,对于同类竞品来说,是你死我活
 
    3,80%的县级医院推广临床路径。临床路径管理,是治疗的诊疗规范,对于药品来说,如果大规模推广开来,以后没入路径的品种未来销售不好处理了。具体可参见赛柏蓝此前的文章(2017,医生不能乱开药了,点击可进入。)
 
    二、试点省市县级医院
 
    11个省和200个医改试点城市,这在医药市场中占比也不算小了,在上面改革的基础上还要推广4项改革中,有两点值得关注:
 
    1,药品采购和结算要试点给医保了。可进行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充分发挥医保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作用。
 
    这绝对是大消息了!作为付款方,医保部门这是终于要插手要药品采购了,而且费用结算也要归医保?医院回款一直是大问题,前几天,赛柏蓝和微友们分享了湖南大医院三个月拒付药款的信息,下面不少留言痛切表示,三个月还是短,半年、一年甚至两年的都有。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信息,这份文件透露的内容是,医保支付标准要谈判了!关于医保支付标准,其实去年就要出台了,但是一直到今年,仍未出台,大家一直在等啊等,各种消息,现在看来,医保支付标准要谈判了。
 
    当然,由于信息不够多,不知道这个谈判是否是在国家支付标准谈判,还是说医保支付标准国家先不出,试点省市先自己去谈判。
 
    现在,医保要接手了,不单单只有药品采购,还包括医保支付标准的谈判,协议管理等等,看来是个系统工程,而看其约束的是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院和医生这三方。想必医保部门要有大动作了。
 
    具体如何制约,要看看有何措施出台,具体的福建或者会出个典型。大家都知道,医改明星福建三明得掌舵人詹积富到福建新设的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任职了,这个部门全国首创,他们或许是此方面的一个试点,福建出台措施值得积极关注。
 
    2,在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中执行“两票制”,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两票制下基层,不多说。
 
    三、4个国家试点县
 
    国务院医改办、卫计委、财政厅联合在四个县推进的改革,从医改角度讲,更有标杆意义,尤其是在国家卫计委刚刚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重度关注医改试点地方经验后,将地方经验上升后国家经验后,这四个地方的医改措施,应该是未来医改的推广的重点,从重点任务看,主要是一些目标要求:
 
    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下降到20元以下。
 
    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执行的措施上,一个是缓解县级医院的债务,另外一个是实行医保按病种付费的病种(病组)数不少于100个,覆盖40%以上的出院病例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