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洗牌来了!国家版“两票制”或在本月公布

浏览量:12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17-01-09

医药网1月6日讯 2016年最后一个工作日,央视新闻联播报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1次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强调推行药品流通“两票制改革”,净化药品流通,解决突出问题。
 
    这一高规格讲话和定调,几乎预示了“两票制”在2017年医药市场将引发的一系列变化。有多家媒体近期相继报道,国家版两票制正式文件将在春节前正式对外公布。
 
    重庆推出“两票制” 倒逼产业改革
 
    就在我国医药产业面临改革之际,重庆市卫计委2017年1月3日印发《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业内普遍认为,此次重庆市的“两票制”将最接近全国两票制的正式文件,对整个医药流通领域的改革具有借鉴意义。
 
    重庆市在此次执行两票制的文件,从2016年12月31日起启动实施“两票制”;2017年5月31日前为过渡期;2017年6月1日起,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正式全面实施“两票制”。
 
    过渡期内,生产企业应充分综合考虑医疗机构原有配送渠道等因素,确定在重庆市的一级商业代理关系,于4月1日前在重庆药交所平台进行更新,同时签署并公示承诺书;视为生产企业的经营企业和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签署并公示承诺书;经营企业须妥善处理库存药品中不符合“两票制”规定的药品。
 
    医疗机构在生产企业一级商业代理关系未确定前,暂可按原渠道采购药品,4月1日后应根据药品采购使用情况及时调整优化配送渠道;各区县应充分评估本地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保障情况,确需增加一票的,应通过公开遴选确定经营企业并进行备案。
 
    对企业普遍关注的工业和商业界定问题,文件则明确,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合规委托生产的药品,委托企业(集团)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可视同生产企业;以上情形仅限 1 家商业公司、1 家国内总代理。
 
    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总公司、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挑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调拨一次。对于实施药房托管的公立医疗机构,经营企业可委托其托管放配送,但不得发生购销行为,即不得开票。
 
    “两票制”全国铺开 数万药商面临大洗牌
 
    事实上,两票制对于医药行业来说并不陌生。
 
    自2016年4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首次提出逐步实施药品购销环节“两票制”开始,国家层面陆续出台涉及于此的纲领性文件,各地方政府也针对于此表态,将陆续执行两票制。
 
    截至到12月28日,已经有24个省市对两票制表态,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且已经有安徽、湖南省发布了两票制的实施意见,也都明确将在2017年推行两票制。
 
    有分析人士指出,药品批发企业要做好准备迎接两票制带来的一系列变化和挑战,而长期来看,市场格局的变化和一部分企业的淘汰将不可避免。
 
    全国药品三方物流联盟经过研究,未来的药品三方物流业务将分成以下几个类别:
 
    1.取得药品三方物流资质的中小规模商业企业,如果自身仓储规模较大,则可以利用富余的仓储能力吸引项目地及周边大量的中小商业企业、个人入驻。
 
    2.取得药品三方物流资质的各地龙头商业企业,由于有资金优势和品种的渠道优势,应该将业务的重点放在吸引异地工业药企上;商业药企可以客户搭建现代物流平台,为其提供全省的仓储和省内城市间干线运输服务。如果社会资源丰富,还可以联合当地机构开展仓单质押、订单保理等业务。
 
    3.对于社会物流企业,重点是利用自身的物流订单处理能力优势,为医药、食品、保健品等大健康企业提供合规的仓储和运输服务(医疗机构配送或冷链产品配送效益高)。如果仓储面积或园区土地面积充裕,可以吸引各地工商业药企共建库房并且为其提供库内主要设备的融资租赁服务。
 
    在“两票制”的倒逼下,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省份正式放开药品三方物流业务的备案,而2017年很可能是药品三方物流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彻底放开和百花齐放发展的元年。